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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城市旅游质量监督所为正科级建制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现因工作需要,面向全市行政、事业、企业单位公开招聘一名文字秘书职位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乐于奉献;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其以上学历;
3、身体健康,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3年1月1日后出生);
4、具有较强的文字工作能力,且具有单位综合文字工作岗位2年以上的任职经历,提供能证明由本人撰写的领导讲话、工作总结、调研报告等公文文稿2篇以上,并提供在市级以上杂志、报刊上发表的署名文章。
二、招聘办法
1、报名
报名人到市旅游局办公室现场报名。报名人数如不足3人,取消招聘职位,已报名人员取消报名资格。报名时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户籍证明及其他材料(由本人撰写的领导讲话、工作总结、调研报告等公文文稿和在市级以上杂志、报刊上发表的署名文章)的原件、复印件以及报名表2份、近期免冠同底版1寸彩色照片3张。报名人员须如实填写报名表,招聘部门对报名人员的资格进行审查、接受报名。在规定时间内本人现场报名有困难的,可以委托他人代为报名,代报名人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及报考人需提供的相关证件、材料。
2、专业测试
(1)专业技能测试。主要测试写作能力。
(2)面试。在专业技能测试合格人员中,按招聘职位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
3、体检、考核
专业测试结束后,按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考生总成绩。根据考生总成绩按录用职位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和考核人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考核参照《江苏省国家公务员录用考核实施细则》。
因体检、考核不合格出现缺额的,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4、聘用
经体检、考核均合格的人员,公示5天后符合招聘条件的,办理有关手续,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正式聘用;试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被聘用人员与原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负责处理。
三、报名及领取准考证的时间、地点
报名时间:2009年1月4日—1月8日
领取准考证时间:2009年1月10日,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接待时间:上午9:00—11:30,下午3:00—5:30
报名和领取准考证地点:市旅游局办公室(世纪大道21号市行政中心大楼2434室)。
报名咨询电话:86662434。联系人:达先生、张女士
咨询网站:盐城人事编制网 www.ycrs.gov.cn
盐城旅游网 www.touryc.com
本公告由盐城市人事局、盐城市旅游局负责解释。
附:盐城市旅游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
盐城市人事局 盐城市旅游局
二○○八年十二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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