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各有关单位:
为了方便、快捷地发放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专家月度津贴,决定调整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专家月度津贴发放方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我局将对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专家月度津贴直接发放到本人银行卡上。请各有关专家凭本人身份证统一到江苏银行办理个人银行卡,填写《委托书》(附件1)于2010年7月25日前送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家和国际合作处。
2、津贴每半年发放一次,具体时间根据省人社厅下拨津贴时间确定。
3、每次发放津贴时请各县(市、区)人社局、市直专家所在单位填写《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专家情况确认表》(附件2),于7月上旬、12月上旬送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家和国际合作处。我局将根据各单位情况确认表及时予以发放。
4、2010年度的津贴采用新的发放形式。
以上通知,请遵照执行。
联系人:刘茜怡
联系电话/传真:0515-86668210
电子邮箱:ycswzj@126.com
地址:盐城市东进中路88号
邮编:224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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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O一O年七月十六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