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办:盐城市人事局 盐城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10年09月11日  星期六     | 人事编制网| 人才网| 人事考试网  
全力促进2010高校毕业生就业
发布日期: 2010年04月13日    浏览次数:1625
  经国务院同意,47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工商总局等6部门联合下发 《关于实施 2010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进行动”大力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的通知》。

  《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继续把高校毕业生就业摆在当前就业工作的首位,通过实施 “推进行动”,进一步落实和完善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的各项政策措施,健全市场机制,广开就业门路,强化就业服务,努力使应届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初次就业率达70%左右,当年底总体就业率达80%以上;有就业意愿的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都能参与到相关就业准备活动中,得到免费供公共就业服务。

  2010年,全国高校毕业生将达630万人,就业任务十分繁重。 “推进行动”提出实施3项计划,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一是实施 “岗位拓展计划”。拓展产业就业岗位、企业就业岗位、科研项目就业岗位和基层就业岗位,继续做好征集高校毕业生入伍服义务兵役工作。二是实施 “创业引领计划”。加强创业教育和培训,强化创业服务,完善创业扶持政策。三是实施 “就业服务与援助计划”。在就业服务和就业指导方面,将就业指导课作为高校的必修课程,提高高校毕业生求职就业能力;大力开展公共就业服务进校园活动,为高校毕业生提供相关服务;以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为重点,建立 “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信息库”,确立 “一对一”帮扶工作机制。在就业见习和职业技能培训方面,高校要加强实践教学和职业资格培训,推动顶岗实习,提高毕业生就业能力;继续组织实施 “三年百万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计划”,组织35万高校毕业生参加就业见习,进一步健全见习管理制度,落实见习毕业生基本生活补助政策。在对困难高校毕业生就业援助方面,要将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纳入当地就业援助整体工作,提供及时的援助;对在大城市聚居的长期失业高校毕业生,要加强就业服务和援助;要认真做好少数民族地区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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